各高等院校:
按照《天津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0年度第七批出国研修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计划,是我市高校“高水平创新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天津高校与国外大学间的合作与交流, 提升了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了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教育研究和教育创新能力的骨干教师。
二、各学校要根据本学校的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申报工作与学术梯队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要按照《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推荐工作。
三、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原则和条件,遴选有强烈进取精神,研修规划目标明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学校进行专项研修,充分发挥该项计划在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素质方面的促进作用。
四、为有效做好推荐工作,根据各校往批推荐和派出情况确定各校推荐人选名额。对学校评议推荐的人选,市教委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经测试合格者参加外语培训及考核。英语培训拟于暑期举办,其他语种培训及培训有关事项,根据情况安排后将另行通知。
五、请各学校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A4纸打印),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同时报送打印材料数据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教委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 唐丽霞 Email:jwtlx@sina.com;
联系电话: 23145996 23145997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