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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文件精神,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仍为1000名左右。为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和录取工作,现将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访问学者申请者,首先必须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指标。然后,在武汉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认真、如实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纸质《推荐表》须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院/系、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推荐表》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上述纸质和电子《推荐表》须报送武汉中心,以便完成录取和注册工作。

二、访问学者申请者在《推荐表》上填报志愿时,须登录武汉中心网站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申请者可填写三个志愿,我们将在申请者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助调剂至第二或第三志愿。建议访问学者申请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以提高录取率。

三、访问学者申请者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受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请点击武汉中心网站《2011-2012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请注意: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住宿须自行解决。

四、有关导师联系信息、学校招生简章、入学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访问学者申请者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请点击武汉中心网站《2011—2012年度高等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五、武汉中心在收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后,将根据访问学者个人条件和需求,审核确定并上网公布《推荐名单》,公布时间为四月下旬;武汉中心在收到接受学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后,将根据接受学科和导师情况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五月下旬;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我中心将根据访问学者报到情况确定《资助名单》,公布时间为十月下旬。

六、教育部直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访问学者无需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材料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直接寄至武汉中心即可。

七、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研修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19月—2012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入校后,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研修中期要提交《中期检查表》,结业时要提交《结业考核表》。

八、访问学者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情节严重者我们将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新闻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2011/3/8 1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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